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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陶芳德副检察长一行到宣州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19-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9下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一行莅临宣州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宣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从文陪同。

座谈会上,宣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大鹏代表院党组从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两大方面进行了工作汇报,随后,与会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围绕扫黑除恶、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运用等方面展开热烈的讨论。

陶芳德副检察长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该院在认真贯彻落实省院重点部署与重大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是扫黑除恶必须坚持原有工作节奏,将具体的工作落实到位,防止督导组督查后工作停滞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的特有职能​,主动与公安对接,加强诉讼监督职能,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二是对高检院巡视整改的落实情况,一方面要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发现错误的能力,部门负责人对敏感案件要主动介入;另一方面要强化抗干扰能力,特别是信访干扰后造成的错误处理。三是“四大检察”要充分发展,基层院要在亮点特色工作上下功夫,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才能发挥作用,严防形式主义。四是要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增强主动性,及时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和案件办理情况。

针对捕诉一体工作模式陶芳德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及时解决捕诉一体磨合期存在的问题,防止数据下滑,加强对案件的重点评查,追责奖励同时进行。对于认罪认罚工作,陶检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化值班律师制度。确保值班律师深入参与,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二要提升检察官量刑建议能力。加强学习,熟练掌握相关知识,保持和法官以及公安机关的沟通。三要推动速裁程序的应用。通过集中告知、集中移送、集中开庭等集约化诉讼模式,提升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