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2015年决算批复和决算公开有关要求,现就我院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作相关说明如下。
2015年我院“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3.84万元,同比下降17.82%,直接体现了我院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成效。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7.38万元,我院2015 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在上年度基数较低的情况仍从严控制,使得同比下降4.28%,全年公务接待98批次、785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及同级部门工作交流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为26.46万元,同比下降20.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6万元,同比下降20.94%,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主要用于日常办案办公等;本年公务用车保有数量9辆,平均运行维护费2.94万元/辆;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无。
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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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决库补0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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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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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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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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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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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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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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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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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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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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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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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5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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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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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5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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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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