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现将本院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布。我院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下降38.3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和其他院的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区办发[2014]82号)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23.08%。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保留的8两执法办案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为20万元,主要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减少2部公务车辆,同时厉行节约原则,严控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2月8日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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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宣州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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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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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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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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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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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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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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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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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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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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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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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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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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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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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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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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