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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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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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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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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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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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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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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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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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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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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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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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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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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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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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5万元,上升148.57%,主要是因为今年新增了执法办案车辆更新购置费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因为2018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35.56%,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省院工作调研和其他市、县(区)公务往来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加190%,主要是因为今年新增了执法办案车辆更新购置费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在保证办案需要前提下尽量减少用车频率,严格控制燃料、维修等用车费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 2017年该项预算为0万元,全部为本年新增;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院2辆执法办案车辆已到报废处置期,为确保执法办案车辆使用安全,经区政府批复同意本年更新购置2辆执法办案车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