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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
时间:2021-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3日在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大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 年主要工作

    2020 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各项工作稳步提升。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 1330 件,其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 113 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 522 件;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 471 件。各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居全市前列。

 

    一、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六稳”“六保”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业强区”“两创建、一提升” “六大会战”等决策部署,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成立服务民企工作办公室,建立涉民企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在区工商联设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加强沟通联动,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严厉打击侵犯民企权益犯罪,共办理强迫交易、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伪造企业印章等案件 7 件; 强化对涉民企债务纠纷、合同纠纷、产权纠纷的民事诉讼活动监督,依法提出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 5 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坚持审慎、谦抑原则办理民企人员涉罪案件,对在经济发展中有贡献、犯罪情节轻微、能退出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的,尽量作出宽缓处理,共不捕 16 人、不诉 25 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防止“办了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

    (二)积极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案件 9 105 人。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专项活动, 共发放宣传资料 500 余份,接受群众咨询 200 余人次,排查小额金融服务公司 30 余家,提出整改建议 23 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依法起诉滥伐林木、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 12 29 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运用“原地修复+异地修复+ 替代修复”等多种修复模式,共办理修复类案件 4 件,督促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林地面积 148 亩。助力脱贫攻坚,加大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刑事被害人帮扶力度,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7 件,发放救助金 18 万元。落实结对帮扶政策,为溪口镇四和村提供帮扶资金 4 万元,全年消费扶贫 3.6 万元。

    (三)积极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先后抽调干警 1000 余人次到碧桂园等小区值勤值守,协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2 名干警到企业助力复工复产,为夏渡社区捐赠防疫物资 2.1 万元。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摸排检查药店、超市、物流快递网点等场所 70 多家,收集口罩、野生动物、食品药品等涉疫案件线索 50 多条,及时审查起诉的吴翔虚构出售疫情防控物资诈骗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9 个月,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坚持宽严相济,守护平安宣州

依法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精准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阶段,检察机关面临着疫情影响、案件数量与质量效果的多重压力,时间紧任务重。对此,我院采取倒排日期、指定业务骨干专办、院领导包案督办等方式,确保案件快审快诉。共受理“套路贷”、非法采矿等涉恶案件 16 162 人, 批准逮捕 63 人、提起公诉 139 人,追诉漏犯 21 人、漏罪 57人次。严格落实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制度,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11 次、提请区扫黑办会商 15 次;严格执行“两个一律” “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发现移送涉“伞”线索 19 条;严格落实“打财断血”“三书一函”工作机制,监督追缴涉案财产 5000 多万元,发出检察建议 14 份,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所有涉恶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提起公诉,全面完成“六清”目标任务。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杜德飞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大“套路贷”案件,涉案人员 26 名,放贷资金规模 1 个多亿,受害人达 1000 多人次,遍布全市七个县市区。经审查, 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监督追缴违法所得 1200 余万元,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8 年。中央督导组交办的刘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采矿案,涉案人员 27 名,非法开采长达 6 年,累计采矿 57 万吨。经审查,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扣押作案船只 14 艘,监督追缴违法所得 1100 余万元,首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10 10 人,提起公诉 27 27 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 3464 人,提起公诉 61 64 人;批准逮捕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危害公共秩序犯罪案件 10 12 人,提起公诉 24 45 人。办理了陶忠武故意杀人、殷仁龙入室抢劫放火、徐继云等人跨省贩卖新型毒品“神仙水”等重大影响案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轻缓化处理,细化“醉驾”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提高不起诉适用率。一年来,共审查危险驾驶案件237 237 人,不起诉 48 48 人,起诉率从 98.7%下降到79.7%;对 92 件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双方和解的基础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消除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办理了原狸桥镇山湖村党委书记唐西祥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上级院交办的原阜阳市颍上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俊中受贿、行贿案。

    (三)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加强案件分析,全年针对社会治理短板共发出检察建议 27 份,相关部门采纳 25 份,采纳率为 92.6%。其中,针对金融行业乱象提出检察建议 11 份,针对非法采砂发出检察建议 7 份,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监防管控工作。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共同召开联席会议 2 次,加强沟通协调;针对中小学食堂、集贸市场、饭店、卫生服务中心、药房等场所存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问题,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安全巡查 4 次,持续关注群众舌尖安全。认真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 120 件,均按照“7 日内程序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办结,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坚持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

    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责使命,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切实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一)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全年共提前介入侦查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7 件,提出介入意见38 条,增强工作合力和同步监督质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 件,监督撤案4 件,纠正漏捕漏诉85 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 份,防止漏追、滥追、错追。强化审前过滤,依法排除非法证据12 份,对证据不足的嫌疑人,不捕不诉60 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497 651 人,提出量刑建议482 人,法院采纳441人,采纳率达91.5%;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78 人,占提出总人数的57.7%;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反悔上诉案件,依法提请抗诉4 件,改判1 件,其余3 件正在审理当中。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全年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 次,讨论案件10 件,发表法律意见40 余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79 件,监督收监执行违法违规社区矫正人员4 名,发出检察建议45 份,均被采纳。

    (二)做好公益诉讼监督。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4+1”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 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 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 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推动解决其他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针对辖区内部分小区长期存在消防通道不畅、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保障公共安全”检察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 份,推动相关行政部门整治问题40 多个。对盛宇湖畔、领尚花城等小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街道办事处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针对祭祀用品市场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行为,及时向人民银行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整治清理。

    (三)做实民事行政监督。加大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力度,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 件,同比上升82.3%。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将虚假诉讼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对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朱子芽、黎丽、夏萍萍3 人采取虚假诉讼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 件,涉案标的1000 余万元。联合法院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监督民事执行案件4 件。成功办理省院挂牌督办的广德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宣城某特种铸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帮助申诉人讨回拖欠五年之久的执行款18 万元。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重点围绕国土、环保领域行政裁定落实难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3 件。

四、坚持改革创新,释放发展动能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工作稳中提质、好中增效。

(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不断推进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一年来,入额院领导共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敏感案件64 件。强化员额检察官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组建“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检察官办案组13 个,共独立作出处理决定案件1114 件,占结案总数的83.8%。加强对检察官的科学管理与评价,采用量化考核方式,全面考察检察官办案业绩,着力解决干警办案数量、办案难度等不平衡问题,办案质量明显提升,“案-件比”降至1.8。积极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政策,新增3 名年轻干警入额,完成4 名员额检察官择优选升、18 名检察辅助人员职务套改,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不断增强。

(二)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织干警赴安徽定远、蒙城、重庆江北、九龙坡等兄弟院考察,在全市率先建成集询问、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为一体的“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降低办案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政策,对2 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捕决定、对8 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办理的丁某某抢劫案入选全省未检十大精品案例。对陆某某强奸继女等3 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号检察建议”,6 名院领导和8 名未检干警兼职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累计开展法治宣讲30 多场,受教育学生达4000 多人。

(三)持续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 版应用工作,初步建设完成集流程办案、智能辅助、数据应用和知识服务为一体的全新智能化办案系统。主动对接政法大数据平台,全面推进206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司法流程网上流转。206 系统运行以来,已成功接收公安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6 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2 件。进一步完善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共办理网络控告申诉18 件,处理网上群众意见和建议12 件,回应网上预约接访和解答法律咨询15 件。

五、坚持更高标准,增强履职能力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定位,多渠道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要案件23 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守护主阵地。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举办“悦”读鉴赏会、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等活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成立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参观章氏家训馆、检务督察等活动8 次,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支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开展工作。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检视问题24 个,落实整改措施40 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9 项,着力整治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年共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17 件。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围绕司法办案,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选派30 余人次到省院参加各类专题培训。按期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专题讲座,聆听高检院、省院业务骨干及知名专家学者专题辅导20 余次,完成网络课程学时3000 多小时,干警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以全省优秀女检察官杨静为代表的先进典型。1 名干警因业务能力突出,被上级院抽调参与“501”专案办理;1 名未检干警入选全省首批“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5 篇理论调研文章在国家期刊公开发表,2 篇调研文章分别被省院评为“全省十佳调研报告”“全省优秀调研报告”;3 件案例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

(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的工作导向,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有争议案件作为公开听证的重点案件,共组织公开听证案件8 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60余人次。坚持把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提供在线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313 人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作用,共公开法律文书396 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 条、案件程序性信息848 条。创新宣传形式,开通宣州检察抖音公众号,制作“未成年检察”等系列微视频作品32 期;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原创宣传作品263 篇,被各级媒体采用56 篇,有效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区委、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举措仍需加强;二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均衡;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对

此,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 年工作安排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宣州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推动“全国百强争先进位”,建设新时代美好宣州贡献检察力量。

一、主动作为,用心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

围绕“十四五”规划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案件态势分析,提升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及时性、精准性,注重区域性风险研判,防范重大风险。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犯罪,妥善办理涉民企案件,慎用羁押强制性措施,更加用情用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大力度惩治破坏环境犯罪,用心守护蓝天绿水青山。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宗旨,完善群众来信来访七日回复工作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稳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补齐短板,用心用力推动检察事业全面提升。突出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扩大确定刑适用比例,降低“案–件比”,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突出多元化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落实用好《民法典》各项规定,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强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突出精准化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治安处罚等领域的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突出规模化做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内外协作配合,扎实办好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探索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促进全面”的治理效果。

三、锐意进取,用心用力持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做好人员分类管理、机构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不断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增强改革整体效能。进一步完善兼具取证、救助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员额制动态管理,科学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倒逼干警补短板、强弱项,最大限度激发潜能。严格落实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推进案件编号终身制,做到责任分明,可追、能溯。加快推进办案辅助智能化、检务保障智慧化、案件管理精细化建设,助推繁简分流、提质增效。规范拓展公开听证范围,加大执法司法监督力度,做到“应听尽听”,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四、严管厚爱,用心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突出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强化业务培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更加重视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大胆提拔优秀年轻干警,建设一支高素质生力军、后备军,有力锻造与党同心、与民同心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