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 算 数 |
合计 |
15.19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1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3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1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5.71万元,下降75.06%,主要是因为2018年安排执法办案车辆更新购置费预算40万元,今年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费,且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是因为2019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71万元,下降24.47%,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省院工作调研和其他市、县(区)检察系统公务往来接待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77.59%,主要是因为2018年安排执法办案车辆更新购置费预算40万元,今年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27.78%,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在保证办案需要前提下尽量减少用车频率,严格控制燃料、维修等用车费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