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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宣州区检察院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宣州区检察院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检务公开领导机制,加强“公开”领导。我院坚持把落实检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之中,专门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大鹏为组长,其它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检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考上抓、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此外,还要求每个科室相应制作检务公开便民手册,公布科室的职责、案件立案条件、案件办理流程等事项,在大厅免费向群众发放。二是建立检务公开考核机制,促进“公开”规范。按照“开放、动态、透明、便民”和“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制定出台《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作出明确界定,为检务公开树立标尺。定期召开检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开展交流和培训,提升做好检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检务公开纳入部门岗位目标考核范围,对应公开不公开、公开不规范等情形,严格追究责任,提升检察干警对检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建立线上线下平台,放大“公开”成效。设立案件管理受理厅,配备电子显示屏等硬件设备,把大厅建设与业务咨询、律师接待、案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行贿档案查询等工作整合起来,推行集受理、接待、咨询、查询等多项业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同时,顺应“互联网+”时代,改造升级互联门户网站,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微信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开通微博、微信,实现微博、微信、门户网站互联互动,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服务、法律解读等功能,实现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新媒体公开模式。四是建立信息宣传工作队伍,提升“公开”水平。每年修订《信息宣传及理论调研工作方案》,把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实行一票否决,使任务的完成情况与个人的成长进步相结合、与年终的评先、评优相挂钩,并明确奖励细则,鼓励干警多写有价值、高质量的稿件。制定出台集中学习制度办法,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两次,由院班子成员轮流组织领学,并积极派员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信息宣传培训会,提升检察宣传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院主动公开法律文书35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804人次。另外,在正义网等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60条,发布官方微信224条,发布微博152条,发布客户端信息132条,在传统纸质媒体《检察日报》、《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宣城日报》、《皖南晨刊》等刊登报道224篇。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档案查询、咨询380余人次。同时,根据本院《案件查询和辩护人阅卷工作制度》,案管中心共安排律师阅卷163人次,申请会见5人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3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院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我院检察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一些好的公开工作方式未能及时制度化等。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加强向先进单位学习,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写作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与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介,创新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宣传面。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实效好的公开措施,促使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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