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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今年1至9月安徽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1至9月安徽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1至9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418件,同比上升174.92%。其中,省检察院300件,占6.79%。各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数量如下:合肥365件,淮北232件,亳州145件,宿州235件,蚌埠246件,阜阳537件,淮南355件,滁州326件,六安284件,马鞍山112件,芜湖359件,宣城187件,铜陵118件,池州113件,安庆272件,黄山232件。

 

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安徽省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深入落实,有力促进了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内外部通报和追责问责,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让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动力”,不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压力”,自觉养成逢问必录、应报尽报的工作习惯。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对司法人员更加信任,推动形成找人与不找人都一样的社会共识,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