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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为期10个月!事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部署要求,今年2月,宣城市检察院聚焦守护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0个月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工作。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宣城市检察院高站位谋划部署、高标准组织推进、高效能联动协作。根据省检察院、省住建厅和省文物局会签文件要求,与市住建局、市文物局进行有效沟通,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并联合向各县(市、区)检察院、住建局、文物局印发通知。



此外,宣城市检察院,泾县、绩溪、旌德检察院还专门设立专案组,认真办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实行上下联动、分层监督、一体化履职,案件办理中,既重点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也针对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时针对相关体制机制等面上的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地方立法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长效治理。


本次专项工作重点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古民居、历史建筑、红色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地方特色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办案力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难题,助力徽文化文物遗产得到系统保护、连片保护,并实现活化利用、传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