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驻区检察院纪检组四项实招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20-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平稳向好的态势,驻宣州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开展,通过四项具体措施,深入推进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一、修订“两个责任”清单,压实“一岗双责”

随着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最高检、省、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召开,“切实理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更加明确的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宣州区检察院党组、纪检组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与时俱进,分别对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删繁就简,去除形式主义内容,代之以更具体可行的责任目标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驻院纪检组将会同院政治部定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查看制度落地情况。

二、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月初,驻院纪检组协同区院检务督查人员,对本院包括在职干警、配偶、子女、省聘书记员及退休干部在内所有检察人员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律师职业的“一家两制”情况开展检务督察。通过干警自查、督查人员核对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集中体现院党组、纪检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参与检务督查,监督常态化有抓手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 2019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严格执行记录报告制度,驻院纪检监察组每月对相关填报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收集各部门填报数据,对执行“三个规定”不力的进行督促指导。

四、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月中旬召开专题院务会,参会人员扩大至员额检察官,纪检组对2020年区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及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精神,适应“切实理顺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工”的新要求;二是聚焦依法办案,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主业,也是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主业;三是完善检监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和驻院纪检组在打击犯罪方面同向发力,确保个案做好法法衔接、纪法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