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章立制、完善资料
除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设置了专门办公室、制定了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以外,我院还针对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方面成立了专门办案组,院领导挂帅办理;针对快速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方面成立了线索研判小组,制定了线索管理办法;针对扫黑除恶宣传推广方面开展了集中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制定了具体宣传方案。同时,我院配套内设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充实办公室力量。
为了有效推进专项斗争各项活动开展,为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方便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完整的台账系统,分类管理各项资料,确保所有数据、资料来源真实,信息准确。同时,在我院扫黑办还设置了扫黑除恶档案专柜和涉黑涉恶线索专柜,在保证各项资料信息迅速传递的同时,也有效保证了信息安全,避免秘密资料外泄。
二、入乡村、访企业、进校园
根据总书记指示,扫黑除恶重点是农村。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干警分别奔赴狸桥、水东、孙埠、杨柳、周王、水阳等十余个乡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线索摸排活动共计20余次。除了摆台子、发传单这种传统宣传外,我院干警还走进乡镇派出所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来到农户家了解扫黑除恶宣传情况,组织村干部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讲座。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及地方政策要求,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始终致力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2018年以来,我院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敲诈勒索等侵害民营企业发展和企业家财产权的犯罪。同时,我院干警多次深入辖区各民营企业,面对面访谈,了解企业在筹建、发展过程中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滋扰,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
我院在多次走进企业过程中,致力于帮企业找问题,查隐患,营造法治化、规范化、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危害民营企业发展和企业家财产权的犯罪。依法打击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侵蚀企业利益的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依法打击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一旦发现阻碍企业正常发展的黑恶势力,检察机关一定会果断亮剑。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参与黑恶势力犯罪、被黑恶势力侵害,我院多次开展扫黑除恶进校园专题宣传活动,累计授课学生数千人。未检干警们结合黑恶势力相关联的违法犯罪案例向孩子们讲解了如何辨别黑恶势力、面对黑恶势力如何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以及遇到黑恶势力如何举报等。
三、主动召集、加强联动
为了加强政法机关联动,形成打击合力,我院于2018年主动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召开了公、检、法、司扫黑除恶专题联席会议。后为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有效提升案件质效,我院于2019年再次主动联合公安、法院召开了公、检、法联席会议,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建立了三项机制,即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线索通报机制;公、检、法定期联席会议机制。
四、关上门、走出去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对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我院通过进乡镇、进社区,走访民营企业,深入基层派出所等形式,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了解各案情办理情况,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背后保护伞线索。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不断重申办案纪律,要求各承办人坚持规范司法行为,坚决保证自身清正。同时,我院两次开展案件排查工作,对近五年来我院办理的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民行、控申等所有案件进行梳理,并对排查出来可能存在黑恶势力犯罪及背后保护伞的线索均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
五、再宣传、再发动,召开新闻发布会
我院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集中宣传周等各项活动,采取入乡村、入企业、入校园、入监区等各种形式不断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全心助力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同时,我院以“扫黑除恶检察在行动”为主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邀集了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出席参加,向社会各界表明我院会努力发挥检察职能,坚定不移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浩大声势中发出自己的“检察之音”。
(夏黎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