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力度,提高矫正质效,6月15日,宣州区检察院联合宣州区司法局针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在该院首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活动中,宣州区检察院和宣州区司法局对新入矫1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训,对1名迟到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通报,并依据《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个性化教育。
会议要求,参训人员须态度端正,不得做与点训无关的事情;矫正须依法,不可越雷池,矫正对象应遵纪守法,不得做与身份不相符的事情;签到须及时,不可碰底线,每日完成3次人脸签到,1次语音报告,不得安装和利用虚拟软件刷脸签到;请假须正式,不可坏规矩,有正当理由需请假的可以依法依程序进行,不得不假外出;防线须守住,不可酿悲剧,自己做到并教育未成年子女做好“四防”,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性侵,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会后,宣州区检察院对宣告禁止令、从业禁止案件的罪犯进行随机抽查走访,着力破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杜绝“禁而不止”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