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对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发展,7月7日上午,宣州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由该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星辉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参加。
会上,院扫黑办汇报了省扫黑除恶第1特派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根据本院人员变动情况提出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研判小组成员的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润平领学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并阐释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出台背景和立法精神,要求参会人员准确理解条文内涵精髓,不断提升惩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汪星辉指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
汪星辉要求,一是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办案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涉“伞”线索发掘、研判,及时移送并跟踪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检察职能,针对相关行业乱象、监管漏洞等情况及时制发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