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宣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宣州区司法局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与高淳区人民检察院、高淳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专题座谈。座谈会以苏皖首例通过跨区域委托监管机制顺利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孔某某为切入点,全面复盘协作成效,细化完善机制流程,推动两地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再上新台阶。
首例解矫:跨区域协作的“实践答卷”
居住在南京市高淳区的社区矫正对象孔某某,因在宣州区某乡镇从事工程开发建设,需频繁往返两地开展经营活动。以往跨区域活动需反复申请审批,不仅耗时费力,也影响正常生产经营。2021年9月,宣州区与高淳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出台《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协议书》后,孔某某成为首批适用双向委托监管的社矫对象。
机制运行期间,由居住地高淳区与务工地宣州区社区矫正机构双向委托、协同监管,同步向两地检察机关通报对象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监管措施。检察机关通过定期核查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全程同步监督监管责任落实。在两地共同努力下,孔某某在社矫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最终顺利解矫,成为苏皖接边地区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机制落地见效的首个成功案例。
座谈会上,两地围绕孔某某一案的全流程进行了深入复盘,就委托接收、日常监管、期满解矫等关键环节的衔接细节进行了充分研讨,并就进一步深化协作达成多项共识:一是信息共享再提速,推动社区矫正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动态信息实时通报、法律文书电子化流转;二是监管标准再统一,细化委托管理操作规范,统一两地执法尺度,避免出现监管“空档”;三是检察监督再强化,建立联合核查、交叉检查工作机制,严防“脱、漏管”风险;四是帮扶举措再延伸,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保障跨区域社矫对象的合法经营权益。
宣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乐玲表示,孔某某顺利解矫是两地跨区域协作机制的重要实践成果,既验证了机制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也为后续优化完善提供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持续深化社区矫正跨区域协作,推动监管措施与帮扶机制有机融合,着力破解接边地区监管盲区、执法标准差异化等难题,努力打造长三角跨省级行政区域社区矫正协作的示范样板,为苏皖接边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