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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案】以恋爱之名 警惕婚恋型诈骗
时间:2025-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根网线牵起的“缘分”,竟是一场处心积虑的骗局。近日,经宣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徐某因诈骗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4年3月初,离异单身的被害人聂某渴望重组家庭。其表弟徐某主动表示要为其介绍对象,一位名叫“王艳”、在上海做服装批发生意的宣城老乡。聂某添加了其微信后,短短二十天便与“王艳”确立了恋爱关系。然而这场“热恋”始终不见女主角现身,仅有的互动,也只是对方发来的几秒模糊语音。


相处期间,“王艳”多次以母亲患胃糜烂需要治疗、服装生意周转为由向聂某借钱。出于信任,聂某在3月至5月间通过微信、支付宝先后八次转账,共计3.7万元。直到后来,聂某向亲戚打听徐某为人,得知徐某欠债较多且有爱骗人的名声,又在催“王艳”还款时遭到推脱,才怀疑自己被骗,进而报警。


2024年7月4日,徐某被抓获。调查发现,与聂某聊天的“王艳”微信,实际是徐某当时的女友刘某的微信号。刘某证实,2024年年后,徐某因无手机,两人共用她的手机,微信也主要由徐某使用。徐某曾告诉她,聂某是自己的客户,用女性身份聊天更易成单,还让她发过“有事你先去忙”的语音。刘某对诈骗一事并不知情,6月初换手机登录微信时,发现聊天记录已被删除。


宣州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王艳”身份并捏造借款事由,骗取聂某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2023年10月,徐某也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此次犯罪尚在缓刑期内,建议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与前罪并罚后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25年7月6日,宣州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