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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月)
时间:2018-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3在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大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总体回顾

2012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业务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

一、2012年以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情况

五年来,我院紧紧把握宪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一)坚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五年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233人,提起公诉2712人,比前五年分别下降21.7%和上升22.3%。决定不批捕241人、不起诉248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63.5%244.4%。从五年办理的案件来看,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抢劫、抢夺等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回落,批捕、起诉人数比前五年下降23.7%;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非暴力犯罪持续高发,批捕、起诉人数占全部犯罪的51.2%。除此之外,随着全区经济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犯罪明显增多,批捕、起诉人数比前五年上升24.2%

(二)坚持主动出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82人,比前五年上升13.9%,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2人,渎职侵权犯罪10人,涉案金额1.3亿元;深入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 人,追回赃款70余万元。从五年办理的案件来看,全区职务犯罪呈现新态势,一方面,查处的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有所减少,比前五年分别下降19.1%27.4%;行贿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有所增加,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4.6%11.3%。另一方面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突出,共立案侦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人员38人。2014年我院仅在市开发区飞彩办事处的团山、莲西两个社区,就立案侦查10名干部侵吞土地补偿款,几乎“一锅端”。

(三)坚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提升监督效果。五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3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1次,追加逮捕40人,追加起诉67人,对12件刑事裁判和9件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创建全省首个派驻法院“民行检察监督室”,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23件次。此外,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案件,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03件,息诉率达93.4%。从五年办理的案件来看,全区执法、司法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普遍增强;诉讼监督的整体环境不断优化,但少数人员办案不规范、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2012年以来我院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五年来,我院以深入推进“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院坚持自觉把区委重大决策和上级院重要工作部署转化为检察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创新举措,做到办案保障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

一是及时跟进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四个特色之城”建设战略布局,着力做好查办和预防城市扩容提质、区域产业融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坚决打击传销、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85人,提起公诉307人。与此同时,在办理案件中,坚持做到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努力优化发展环境。

二是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主动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出台《服务国企发展的实施意见》,增设“派驻国企检察官联络室”,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隐患,协助完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为全区国企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强化对非公企业的司法服务,会同区工商联组织开展“民行进民企、服务促发展”专项活动,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起与非公企业互联互动机制,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43场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2000多份,现场法律解答800多人次,有效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着力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围绕国家惠民政策的实施,先后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中虚报冒领惠农资金、侵吞征地补偿款、套取低保金等职务犯罪32人,确保惠农政策的精准落地。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1415人。积极开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294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0余万元,尽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和支部结对工作,协调、筹资50余万元,帮助孙埠镇张桥村改造农村电网,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紧紧围绕群众平安需求,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坚决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79人,提起公诉974人,分别占批捕、起诉人数的38.8%35.9%。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3名犯罪嫌疑人,上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坚持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制度,依法办理了谷某故意杀人案、苏某重大贩卖毒品案、市区大名城邓某等8人强迫多名幼女卖淫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社会治安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推行检调对接、非羁押诉讼、刑事和解等办案机制,建立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情节较轻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62人;促成、主持刑事和解334409人,对11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111人,发放救助资金5万元。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安排联系合适成年人到场59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8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118人,封存犯罪记录67份,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提供宽松环境。我院公诉科先后被省市区三级部门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是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联合接访、带案巡访、检察长接访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576件。加强检察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建成功能齐全的控告申诉接待室和“三级远程视频接访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全区286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核查,督促相关部门将脱管、漏管的13人重新纳入社区矫正管理。继续依托水东、水阳等四个乡镇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接待群众234人次,参与乡镇街道化解矛盾54件。我院连续多年被评为“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普法综治先进单位”。

(三)紧紧围绕反腐倡廉要求,着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五年来,我院坚决贯彻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体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突出查办大要案和窝串案。共立案侦查百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11件,同比前五年上升78.1%;立案侦查县处级要案8人,同比前五年上升92.3%。根据上级院指定管辖和交办,集中力量查办了市地税局原副县级调研员吴某受贿案、泾县原政协主席杨某受贿案、宁国市原常务副市长刘某贪污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关注度高的大要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依法办理了国税系统、农机系统、市交警支队驾考中心和旌德森林公安等重大窝串案586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因工作业绩突出,我院反贪污贿赂局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着力提升依法规范侦查水平。坚持注重从制度建设、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环节入手,推进执法规范化,确保办案程序、侦查手段、强制措施、证据收集、实体处理的合法性。以开展争创“全省示范办案工作区”为契机,积极探索使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加大侦查装备投入,高标准完成办案工作区建设。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安全自查自纠以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巡视,促进案件查办规范化运作。

三是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积极推动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项目、进党校、进媒体,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的大预防格局。五年来,共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8件,开展预防调查112次,撰写犯罪分析报告96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27次。建成全市首家集声光电一体的现代化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搭建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参与预防工作的全新平台,得到多位市区领导的认可。去年我院预防工作的经验做法被宣城电视台《检察之窗》栏目予以专题报道。

(四)紧紧围绕公平正义追求,着力强化诉讼监督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并重。

一是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审查逮捕案件办理的若干规定》、《公诉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73人、不起诉45人。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2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有关机关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注重发挥律师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接待律师会见、阅卷等1200余人次,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核查和采信其合理意见。

二是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监督制约。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查摆问题、健全机制和落实整改,促进规范司法。自觉接受上级检察院案件质量专项巡查,逐一落实整改要求。扎实开展“省特级档案单位”争创活动,稳步推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作,加强案件管理部门对办案活动的内部制约监督,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加强检查督促,抽查复核批捕、起诉等案件59件,开展案件评查278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去年在全市检察系统执法办案抽样评估中,上级院对我院规范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人大、政协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日常沟通交流,五年来共上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8人次,邀请座谈、视察、评议检察工作219人次,组织开展不同主题、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检察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活动16次,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坚持每年向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检察风云》等报刊200余份,发送手机报60多期,努力为代表、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五)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发展难题

五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抓紧抓好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不断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统筹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等重大改革举措,认真学习司法体制改革文件,领会改革政策精神,提前研究对策,为全面落实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任务做好准备。目前在事权范围内,按照省院统一要求,以检察官43%、检察辅助人员43%、司法行政人员14%的比例,通过考核、考试、公示等程序,遴选27名检察人员进入检察官员额,22名检察人员进入检察官助理。这些人员将全部配置在执法办案第一线,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打造立体化检务公开模式。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深化“阳光检务”,完成检务大厅改造,实现对外咨询接待、内部管理“一站式”服务。拓展检务公开范围,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553条、重要案件信息17件,公开法律文书766份,提供案件信息查询189人次,公开率达98.7%。积极宣传检察职能,在《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皖南晨刊》等传统媒体刊发稿件1600余篇。适应“互联网+”新形势,认真办好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出“检察好声音”。

三是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按照全国人大授权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先后认真开展了方案制订、调查研究和线索摸查等工作,并通过与法院、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摸排相关线索5条。现已针对2起环境污染的案件,按照诉前程序向环保、国土等部门提出纠正违法、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同时做好提起诉讼的相关证据收集和准备工作。

(六)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五年来,我院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认真落实“把风气搞正、按法律办事,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职业良知教育,依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举办“道德讲堂”,创建“全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不断增强干警的严格规范公正廉洁司法意识。

二是逐步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注重发挥班子的率先垂范作用。招录选调本科以上学历干警21名,提拔14名中青年干警担任中层领导。采取检察官律师辩论赛、演讲比赛、集中授课、体能训练等方式,组织实施“多彩宣州女检察”品牌争创系列活动,着力提升女干警专业素质能力。五年来,共有30余名干警立功受奖,其中9名干警获得“优秀公诉人”、“优秀政工干部”、“先进个人”等省级荣誉称号,3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三是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干警日常教育管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干部问责制、述职述廉等制度,层层“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做好办公用房、公车改革等工作。配齐配全纪检组长和专职监察室主任,详细制定《廉政谈话制度》、《检务督察暂行办法》等制度,紧盯执法办案环节,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持续、稳步好转。

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院的持续关心、支持下,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健全,经费保障力度逐年加大,执法条件不断改善。尤其在2015年,全面完成了设施更优、功能更全、环境更美的“两房”工程建设,改变了自恢复重建以来我院一直无独立办公办案场所的局面。同时,切实发挥信息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先后安装启用公务车辆管理平台、远程会议系统、审讯监控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电子滚动显示屏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初步实现了我院办公、办案的自动化和现代化。

总之,过去的五年,是我院深入践行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理念,工作措施不断完善,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五年;是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力度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更加有力,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懈努力、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显著改善,检察形象进一步树立,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的五年;是检察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各项检察工作协调推进,为推动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迈出坚实步伐的五年。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宣州区人民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五年来宣州检察所走过的路,给予我们的有益启示主要有:只有把好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才能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只有抓好主业,始终坚持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扎实做好司法办案这个关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才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夯实根基,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扎实做好检察管理、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才能打牢宣州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只有强化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以“马上就办”的作风和“踏石留印”的精神强力推进,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掷地有声、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与前五年相比,办案数量大幅增长,但干警编制数同步增加缓慢。不少干警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运转,办案的压力日益增大。三是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虽然基本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但配套的管理、考核、监督等机制尚未建立,改革衍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将逐步显现,可能带来一些可以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挑战和困难。四是队伍监督管理还不到位。近年来,干警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还有发生,个别人员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检察形象,队伍的监督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总体思路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重要而关键的发展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既对检察机关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也为检察工作持续实现新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今后,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升公信为目标,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全力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总任务,努力为我区奋力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把服务创新驱动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高检院出台的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15条意见和省院制定的服务创新发展的28条意见,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重大科技项目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扶植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研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营造优质创新服务环境,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

(二)更加注重把促进绿色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抓好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办生态工程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积极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

(三)更加注重把维护企业权益作为重中之重。继续落实好高检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严厉惩治危害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围绕服务国企改革,既依法查办国企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同时注重结合执法办案,开展犯罪预防,促进国企严格管理、规范经营。特别是要把“三个平等”“五个界限”“三个慎重”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真正把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四)更加注重把保障民生民利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实施民生工程、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部署,严厉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的犯罪,严肃查处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各位代表,置身我区跨越发展的新征途,面对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机遇,我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推动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