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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检察院党员干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1-06-03  作者:  新闻来源:宣州检察  【字号: | |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在全院党员干警中深入开展以“创建模范检察院,争当优秀检察官”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办发[2010]45号)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要求

  全院党员干警要深刻认识在全院党员干警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

  (一)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打牢机关党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思想基础;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员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

  (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使党员及时了解新形势、新任务,牢记职责,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与党员定期谈话制度,使党组织及时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注重在执法办案一线的年轻干警中发展党员,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机关作风建设持续改进。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围绕“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准则,开展正面教育,突出实践特色,着力培育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着力转变检察人员不符合检察职业道德要求的思想观念特别是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检察人员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四)执政能力建设有效提高。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紧密结合岗位业务需要,激励引导机关党员积极参加岗位练兵、争优创先,着力把机关党员培养成检察业务专家、工作尖子、办案能手和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综合管理人才。注重在执法办案实践和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实践中锻炼机关党员,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主要内容

  全院党员干警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落实“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任务。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警要团结协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争创佳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一)认真履职,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创先争优。推进“平安宣州”建设,积极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党员干警要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将维稳作为首要任务,注重源头治理,落实“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努力从源头处消除矛盾;要注重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坚持把化解矛盾工作贯彻执法办案始终,妥善处理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回访帮教措施,加强法制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障民生工作。找准服务民生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保障经济增长;注重保障民生领域公共投资安全,注重惩治危害民生的各类犯罪,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继续开展送温暖帮扶活动,关心、慰问特殊群体,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三)抓好党建工作,筑牢创优争先活动基础堡垒。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政治思想理论教育。建设机关党建文化,将机关党建文化与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建立机关党员活动室、图书室、荣誉室、文化艺苑、展板墙报等教育阵地,使机关党员随时接受思想理论修养、检察历史熏陶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全院党员干警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一)动员部署(2010年5月)、(二)全面推进(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三)深化提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四)总结完善(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四个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通过“公开承诺、全面履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公开承诺。每个党员要结合创先争优方案,针对自身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和争优事项,向组织和群众提出明确的承诺,进行公示。

  (二)全面履诺。每个党员要按照活动方案和争创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争创活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履行职责,办好承诺事项,发挥作用、展示形象。

  (三)领导点评。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领导参加本院党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对本院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同时,接受其对日常工作进行随时点评,对存在的的问题即时整改。

  (四)群众评议。结合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统筹灵活安排对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评选表彰。在认真考核基础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经过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并向区委推荐,参加区委集中性评比表彰。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扎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检察长卞东胜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陶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党支部要发挥具体的组织、推动作用,加强对活动的策划、落实、督促、检查,把院党组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院的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强化指导督查。认真学习领会创先争优活动有关要求,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创先争优活动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梳理突出问题,坚持边创建、边整改、边落实,在开展活动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效果,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坚持统筹兼顾。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根本要求,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与“践行廉政准则、优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全院各项检察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通过举行检察官宣誓仪式,激发检察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制统一”的信心和决心。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手机信息平台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基层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层层进行思想发动,确立正确舆论导向,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党组书记、检察长卞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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