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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1-06-17  作者:  新闻来源:宣州检察  【字号: | |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决定,自今年3月起,集中一年时间在全院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三项重点工作,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弘扬光荣传统,坚定政治方向,践行根本宗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推动宣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宣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基本原则。一是人人参与原则。坚持做到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二是正面教育原则。坚持把正面教育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的作用,调动、激发广大检察人员的自觉性。坚持把教育与实践相统一,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强烈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公正廉洁执法、推进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三是群众路线原则。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准,让群众看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四是务求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少而精地组织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实施步骤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2012年3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展开活动、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 

  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认真做好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兴起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高潮的有效载体;是推动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创先争优,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和省院、市院、本院各项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紧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展开活动阶段(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 

  1、强化正面教育。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弘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 

  (1)深入开展宣讲教育。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讲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广泛深入宣讲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辉煌成就,广泛深入宣讲人民检察创建80年来的光荣历程和检察英模执法为民的先进事迹, 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积极邀请革命前辈、检察英模为机关党员讲党课,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作党史报告、形势政策报告;在“七一”前夕,广泛开展走访老党员、老干部活动,以座谈会、文化活动等方式,请老党员以亲身经历和感受教育年轻党员;组织开展“畅谈辉煌九十年,爱岗建功十二五”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宣讲教育载体,以检察专网为平台,通过党建成果展示、刊登歌颂党的文章以及党的知识竞答等方式开展富有特色的网上宣教活动。 

  (2)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开展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经典革命电影、瞻仰革命旧址,重走革命征途等学习实践活动,对广大检察人员进行深刻生动的光荣传统、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法为民教育。 

  (3)开展交流讨论。围绕“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奋斗”这一主题,召开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继承和弘扬“追求真理、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树立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推进创先争优。抓住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表彰先进典型。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为契机,开展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活动,评选表彰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业绩突出、职业形象良好、人民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凝聚检心、弘扬正气、鼓舞士气。 

  (2)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我院党建工作,把党对检察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以“纪念建党,重温传统”为主题,组织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党员欢迎、催人奋进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深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积极创新我院党建工作模式,创新活动内容方式。 

  3.践行执法为民。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1)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大力加强群众观念再教育,着力培育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引导检察干警真正明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坚决站稳群众立场,做到在执法观念上为民、在执法方式上便民、在执法效果上利民,把做好群众工作、服务人民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2)大力加强民意沟通。深化检务公开,积极组织“开门评检”活动。心中始终装着群众,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首要标准。建立民生检察联系点,构建基层群众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组织院干警开展与基层群众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系,积极搭建群众监督平台,促进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3)解决群众司法需求。广泛组织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活动,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加大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补贴救助、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查办个别执法司法人员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案件。认真执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对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无法获得犯罪人经济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经济救助。 

  (4)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按照高检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的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检察人员执法规范轮训,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促廉洁。第三季度,在观看中央政法委制作下发的警示教育专题片、暗访评查活动片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以“公正廉洁执法”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检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 

  4.建立完善机制。着眼于长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建立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采取丰富有效的教育形式,着力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长效机制,认真执行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文明用语规则。大力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激励检察干警牢记宗旨、忠诚履职,扎根基层、奉献人民。 

  (2)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经验,在强化党内监督和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 

  (3)健全规范执法机制。深入贯彻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按照制度完备、程序严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规则,建立办案质量和时效预警制度,强化对执法过程、执法质量的检查考评,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 

  (4)建立执法为民机制。积极拓展检察工作主动服务群众的空间,搭建联系群众的平台,增强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实效性。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完善和落实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等制度,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执法办案回应群众制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上信息发布,虚心接受网民的批评、建议,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至3月) 

  1、对照检查。对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所有内容完成情况,逐项核实,查漏补缺。 

  2、组织验收。对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以思想认识有大提高、精神面貌有大提振、工作水平有大提升为标准,通过实地检查、抽查考核、群众评议等形式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3、搞好总结。全面总结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体会。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在活动的每个阶段都要认真分析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及时进行小结,确保有的放矢、扎实推进。各内设机构在活动中的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要及时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尊重干警的首创精神,坚持不拘一格、突出特色,大力倡导、积极鼓励干警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广泛组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活动,真正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丰富起来、形式活跃起来,切实增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际效果。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深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正在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纳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之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努力推动基层党建上水平、三项重点工作上台阶、执法形象和公信力有提升,切实做到开展活动与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整合宣传资源,重视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检察之光》专刊、安徽检察网、《宣州专刊》等宣传媒体的阵地作用, 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宣传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要紧扣时代脉搏,突出检察职业特点,积极宣传推出检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党组书记、检察长卞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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