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发现漏罪 信用卡诈骗被批捕
因信用卡诈骗罪锒铛入狱,服刑期间又发现漏罪被批捕。近日,宣州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某。
黄某某系福建省宁德市人,原宣城市某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5年11月2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于2012年6月份以个人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龙首支行办理了一张透支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黄某某持有该卡后消费。自2013年10月份已透支消费近10万元,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未归还所欠本息。
(刘亚平、张志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