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赌债产生纠纷,索要赌债未果后互殴造成一人重伤。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占仁、黄小飞、张一刚。
2016年5月15日凌晨1点多钟,在宣城一饭店的门口,小青(化名)听到有人喊“打他”、“打的就是他”,然后不知从哪里窜出几个人,之后这十几人在一块混战打架,有的人到处乱跑,有跑到马路对面的,有往东边跑的,还有往旁边酒楼方向跑的。跑向酒楼的这个人当时被两三个人围着打,这个人被打的流了很多血,地上还有断了的拖把,空调外机架上也有很多血迹,这个被打的人最后被几个人抬着送医院去了。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李占仁于2016年8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黄小飞、张一刚于2016年8月15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李占仁,30岁,曾因赌博三次受到行政处罚,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黄小飞,28岁,曾因赌博、吸毒、冒用居民身份证三次受到行政处罚;张一刚,23岁,曾因故意伤害、赌博受到行政处罚。2016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小林(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现羁押于看守所)因无力偿还赌债与小元、小涛、小华等人产生矛盾。2016年5月15日晚23时许,小林邀约犯罪嫌疑人李占仁、黄小飞、张一刚等人至宣城市区某小区一饭店吃夜宵,期间遇同在该处就餐的另一方小元、小华等人,后因小元一方向小林索要赌债未果,双方产生争执,小林遂动手殴打对方,黄小飞、张一刚见状则与小华互相殴打。期间,李占仁见黄小飞、张一刚二人占下风,便从旁边烧烤架子上取了一把短刀对小华身上连扎数刀,后小华受伤倒地。经鉴定,小华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犯罪嫌疑人李占仁、黄小飞、张一刚与他人在公共场所打斗,造成对方人员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罪。三人均有前科劣迹,且三人行为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遂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占仁、黄小飞、张一刚。(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