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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条件
时间:2013-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设或者抗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二)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申诉需符合两个条件:

   1、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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