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准确把握逮捕条件,提升审查逮捕工作公信力,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以落实“四个强化”为抓手,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
强化业务培训。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在捕诉合一新形势下,针对部分以往较少承办审查逮捕案件的检察官对审查逮捕标准把握不严格等情况,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培训,积极转变“构罪即捕”的执法理念,重点推广“捕前测算+捕后跟踪”审查方式。具体表现在,逮捕前从犯罪原因动机、犯罪手段方式、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层面和案发前有无犯罪前科劣迹、案发后有无自首、赔偿、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全面测算可能判处的刑期;逮捕后以书面《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跟踪获取证据情况,全程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强化业务评查。为全面真实反馈各承办人审查逮捕案件办理过程及质量把控,针对承办意见经报批被改变、出现或者可能出现捕后轻刑或者定性有争议、构罪证据有疑问、犯罪嫌疑人有无罪辩解、有疑难复杂敏感因素的案件,每月开展一次评查,从处理意见被采纳情况、评查发现的程序及实体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提高案件质量的建议对策等方面,督促各承办人规范办案程序,紧紧围绕证据分析、定性分析、社会危险性分析全面分析论证,提出构罪及是否逮捕以及补充侦查和立案监督等方面的处理意见,提高案件质量。
强化岗位练兵。为加强侦查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侦查监督人员的司法理念、办案水平、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开展了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经过3天紧张激烈的侦查监督工作能力考查、侦查监督实务笔试、侦查监督业务答辩,从该院12名参赛选手中评选出侦查监督业务标兵1名、能手2名,既锻炼了全体侦查监督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能力,更充分展示了精湛的业务技能和良好的检察风采。
强化听证审查。为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推动案件审查由“静态封闭审查”向“动态公开审查”转变,积极采取“逮捕案件诉讼化”审查方式,启动审查逮捕听证审查程序。通过听证审查,既增强了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使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办案过程,直观了解审查逮捕工作、真实感受司法公正性,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也促进了审查逮捕质量的提高。
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是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首要职责的坚强保证,是全面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活动的重要基础,也是侦查监督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该院将持之以恒致力于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