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区检察院、区卫计委联合制定的《全区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近日,宣州区检察院预防科干警会同区卫计委纪检组等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宣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宣州区疾病控制中心、宣州区卫生监督所、宣城市精神病医院、宣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等六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督查。每到一处,督察组认真听取医疗单位汇报,查阅专项预防活动资料后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就如何扎实开展下一步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对少数单位落实方案滞后提出整改要求。
此次督查活动计划将在二周内分片完成,督促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廉政风险岗位排查、监督各单位全面自查自纠,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方面、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方面、工程建设方面、财务管理方面、药品(二类疫苗)、器械设备、耗材采购使用管理方面、违反“九不准”等七个方面认真自查自纠等活动,推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