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宣州区检察院采取三项举措,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内涵。该院迅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采取领学、讨论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深刻领会《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宣发【2017】20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通知》精神内涵,提高对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的深刻认识,激发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性,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出台制度,严格规范有章可循。经研究讨论,该院出台《宣州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制度》,明确了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相关要求、不准参与不得参加的情形及举报监督义务、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为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树立标尺,确保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狠抓落实。
自查自纠,加强网络行为管理。该院严格对照制度规定,及时在全院范围内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向所在党支部报告、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接受监督管理。
(综合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