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楂樹汉姘戞瀵熼櫌 | 姝d箟缃 璁句负棣栭〉 | 鍔犲叆鏀惰棌
妫瀵熼棬鎴风綉绔欑兢
当前位置:首页>>法理研探
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因素的实证分析
时间:2019-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未成年人犯罪率呈现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乎着整个国家及民族的命运与前途。未成年犯罪率的逐年上升,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一直是国内外犯罪学家、社会学家以及心理学家等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前提条件就是“捣毁”其根源,即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因素。本文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调查问卷及的方法对某少管所200名未成年人罪犯进行调查,并结合实证分析,探讨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因素,旨在为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法律;预防

“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未成年人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艰巨使命。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矛盾加剧,甚至产生信仰危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不断上升。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不仅给社会治安、人民生命财产以及国家经济造成了损失,而且会对国家未来发展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对此,应该采取强有效的措施对该现象加以遏制,而相关措施的实施则需要有一定的依据,即哪些因素影响了未成年人犯罪,然后根[1]据这些因素制定相对应的措施,这样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本文主要采用调查问卷结合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旨在为制定相关措施、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提供借鉴与参考。

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现状及特点分析

未成年人由于心理、生理尚未发育成熟,自制力差,再加上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违法犯罪行为。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大幅上升。具体而言,主要现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1 现状分析

1.1.1 未成年罪犯数量上升幅度巨大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近些年来,我国未成年罪犯数量增长迅速。2003年全国判决未成年罪犯60290人,2012年为116283人,十年间上涨92.87%。可以说,上升幅度是惊人的,远远超过全国罪犯总数的上升幅度。见下图1所示:

1 10年来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变化

1.1.2 未成年罪犯占罪犯总体的比例不断增长

未成年罪犯占罪犯总体的比例自2003年起开始增长,在“十一五”期问增长势头更加明显。2003年占6.55%,2004年占6.90%,2005年占7.25%,2006年占7.73%,2007年占9.02%,直至2012年该比例上升为12.25%。见图2

 

1.1.3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较为多样化,但主要集中在抢劫、强奸和盗窃三种犯罪类型上

调查数据显示,以上三种犯罪类型的比例分别为644%、11.3%、10.5%,占全部犯罪类型的八成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犯的犯罪类型主要是抢劫、强奸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见下图3所示:

3 未成年人犯罪中各犯罪类型所占比例

1.2 特点分析

1.2.1 犯罪升级,严重暴力犯罪不断增多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数量上增多,而且在性质上也越来越严重。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未成年人容易冲动,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凶残、贪婪、疯狂成了这一时期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征。作案手段野蛮、凶残。未成年人杀人、抢劫、强奸、贩毒等已屡见不鲜,许多震惊社会的大案案犯中也出现了未成年人的身影。例如,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等五人轮奸案,则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升级。

1.2.2 犯罪低龄化

犯罪年龄提前,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恶性犯罪也屡屡出现,令人震惊。出于人民生活条件的普遍改善,未成年人的发育与过于相比普遍提前,而心理的成熟程度远远落后生理的成熟程度。生理上的“相对成熟”和心理上的“不成熟”容易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

1.2.3 少女犯罪增长迅速

在以往的未成年人犯罪中,少女犯罪的比例并不大,但近些年来,少女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其增长速度甚至超过了未成年男性的犯罪增长速度。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未成年女性在在青少年犯罪人员中只占1-3%,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上半期上升到8-10,现在约占12-15%。少女犯罪一般多为卖淫、聚众淫乱、盗窃、诈骗等。少女犯罪,其危害性甚至比男性犯罪危害更大,也能难以矫正。从某种程度上讲,女性犯罪特别是少女犯罪,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道德水准的标志。例如::2008214,青岛市四方区一小区内的垃圾桶里发现一弃婴。该婴儿体表有多处人为造成的伤口,生命垂危,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经工作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但结果却让所有的办案民警大吃一惊。丢弃并将婴儿捅伤致死的犯罪分子不是别人,乃是弃婴的亲生母亲,做案时不满17周岁的杨某(女,19914月生,系一饭店打工的服务员)。原来,2007年初,杨在饭店打工期间与在此一起打工的冯某(男,19岁,案发前已辞职),发生性关系并怀孕。2008214,该在饭店内干活时,突感腹痛,随即在饭店厕所内产下一女婴。该害怕被他人发现,用饭店内用来杀鱼的剪刀剪断脐带后,又持剪刀朝女婴身上捅了数下,后该用塑料袋将女婴包裹起来,弃于火锅城旁的垃圾桶内。一个未满17岁的少女,因为无知与人发生性关系并怀孕,孩子生下后,又残忍的将婴儿丢弃并捅死,确实发人身省,令人反思。

2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因素的调查研究

2.1 研究目的

    本研究以14-18岁的未成年人罪犯为被试,探讨人格特质、家庭教养方式和同伴关系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关系,以期揭示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律,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提供相关的心理学依据。

2.2 研究方法

2.2.1 研究对象

    在某未管所随机地抽取225名在押男性未成年人罪犯(年龄为14-18岁),共发放调查问卷,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88.89%。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如下表1所示:

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

 

人数

构成比(%

犯罪年龄(岁)

14-15

78

39.00

 

16-18

122

61.00

犯罪类型

暴力

176

88.00

 

非暴力

24

12.00

文化程度

小学及以下

34

17.00

 

初中及以上

166

83.00

总计

 

200

100.00

2.2.2 研究工具

艾森克人格问卷:采用湖南医学院龚耀先修订的中国版艾森克人格问卷。该问卷分成人版和儿童版,16岁以上做成人版,7—15岁做儿童版。各版问卷有88项问题,4个分量表。其中P(精神质或心理变态)E(内外向)N(神经质或情绪性)分别表示艾森克人格理论中的3个维度。L则是测查被试掩饰或社会性幼稚水平的效度分量表。

家庭教养方式问卷:采用岳冬梅等人修订的父母教养方式评价量表(EMBU),整个量表包括66个项目,l 1个分量表:其中6个父亲因子和5个母亲因子。分别是FFl:父亲情感温暖、理解;FF2:父亲惩罚、严厉;FF3:父亲过分干涉;FF4:父亲偏爱被试;FF5"父亲拒绝、否认;FF6:父亲过度保护;MFl:母亲情感温暖、理解;MF2:母亲过干涉、过保护;MF3:母亲拒绝、否认;MF4:母亲惩罚、严厉;MF5:母亲偏爱被试。各因子的同质性信度取值在046--088之间,其中有6个因子的取值在0.8以上;分半信度取值在0.5~0.91之间,其中有5个因子的取值在0.8以上;重测信度取值在0.58-082之间,其中有6个因子的取值在O7以上。

2.2.3 施测过程

由于是不记名的问卷调查方式,因此将各问卷订在一起进行团体施测。首先由我培训数名少管所干警,再由少管所干警单独组织225名男性未成年犯进行正式调查。正式实施测验前由主试宣读指导语,讲明测试目的、意义,打消被试的顾虑,鼓励受测者真实回答问卷内容。

2.2.4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对全部回收问卷进行整理,剔除无效问卷。并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5.0对数据进行统计及分析。

2.3 研究结果

2.3.1 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特质的相关

未成年人犯罪是定性变量,在犯罪学上根据是否采用暴力手段分为暴力和非暴力两类,因此本研究采用点二列相关分析方法分析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特质的相关关系,结果如下表2所示:

2 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特质之间的相关关系

 

暴力(M+SD

非暴力(M+SD

点二列相关性系数(rpb

P

0.91±0.18

1.25±0.66

-0.19**

N

0.44±0.12

0.29±0.11

0.04

E

0.31±0.09

0.30±0.41

0.00

L

-0.97±0.82

-1.18±0.57

0.10

注:**P0.01.

由上述结果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特质的精神质维度在0.01水平上成负相关,非暴力犯的精神质高于暴力犯的精神质;与内外向、神经质和掩饰性维度相关不显著。

2.3.2 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养方式的相关

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养方式的点二列相关分析,结果如下表3所示:

3 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养方式的点二列相关分析

 

暴力(M+SD

非暴力(M+SD

点二列相关性系数(rpb

FF1

42.83±9.09

42.71±6.77

0.01

FF2

21.90±6.67

23.66±5.39

-0.13

FF3

21.50±4.65

20.89±3.56

0.06

FF4

9.92±2.89

10.57±2.39

-0.07

FF5

10.34±3.17

12.38±3.30

-0.27**

FF6

11.02±2.54

10.67±2.09

0.07

MF1

47.09±11.02

45.09±8.90

0.07

MF2

38.11±5.72

37.56±8.00

0.01

MF3

14.55±4.23

18.71±5.00

-0.33**

MF4

14.56±5.72

18.01±4.09

-0.27**

MF5

10.15±3.22

10.45±3.72

0.04

注:**P0.01.

由上述结果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与父亲家庭教养方式的拒绝否认维度在0.01水平上成负相关,非暴力犯的父亲拒绝否认分数高于暴力犯的父亲拒绝否认分数。未成年人犯罪与母亲家庭教养方式的拒绝否认维度在0.01水平上成负相关,与母亲的惩罚严厉维度在0.01水平上成负相关,非暴力犯的母亲拒绝否认分数和惩罚严厉分数高于暴力犯的母亲拒绝否认分数和惩罚严厉分数。

2.4 分析与讨论

2.4.1 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特质相关分析

高精神质的主要人格特征是:孤独,不关心他人,缺乏同情心,适应性差,对人抱敌意、残酷,固执、倔强、喜欢寻衅搅扰,干奇特事情,具有攻击性,且不顾危险。具有上述人格特征的个体容易犯罪。其可能原因有:首先,从未成年身心发展规律看,按照心理学关于年龄的划分,14-18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青年中期,是少年期过渡到成年期,是走向成熟而又尚未成熟的时期。未成年人在这个时期存在诸多的身心矛盾,如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孤独感和强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好奇心强和辨别是非能力低的矛盾,独立性和依赖性的矛盾,强烈的情绪冲动和理智控制较弱的矛盾,自我意识的矛盾等。在这特定的时期下高精神质的特征性人格将加剧上述矛盾并加强其负面效应,在一定的犯罪情景下,容易产生犯罪行为。其次,高精神质人格亦将影响其社会交往。此类未成年人难以与正常同龄人和睦交往,又不愿跟老师父母交流。但因人存在固有的群体属性,他们更易于接洽相似的人并拉帮结伙,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少,认知狭窄、片面,分不清是非美丑,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诱,上当受骗,稀里糊涂地就加入犯罪团伙,不知不觉地就走上犯罪道路。

2.4.2 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养方式相关分析

本研究的不同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养方式的相关分析结果为: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犯罪与父亲的拒绝否认相关显著,与母亲家庭教养方式的拒绝否认、惩罚严厉两个维度相关,此与总体结果一致。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罪与父亲的拒绝否认和母亲家庭教养方式的拒绝否认相关,与母亲惩罚严厉相关不显著,其可能原因是;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罪一般家庭贫穷,父母受教育低,因物质缺乏而拒绝否认多但教育漠视。另少年时期父母多相对疼爱随年龄增长而逐渐严厉,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犯罪因早失学过早地脱离家庭亦可能较少接触惩罚严厉的教育方式。

3 当前时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策略

3.1 注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培养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极端偏离社会行为规范,道德规范和触犯法律的行为,人格缺陷是其重要的内在主导因素,人格的形成虽受遗传的影响,但作为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必构架于后天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故人格的培养和矫治当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着手。本研究显示,人格特质中高精神质,高神经质,低掩饰性与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此类未成年人存在孤僻,冷漠,残酷,固执,适应性差,高攻击性,情绪不稳,易激性,无视社会规则等人格特点,因此建议家庭中父母应当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采取合理的家庭教养方式,注重培养其正确的兴趣爱好,良好的亲情观念,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及时纠正其不良的行为方式,疏导其异常的情绪思想;学校应努力让未成年人接受长期的、系统的、集中的、全面的教育和培养,在注重智力培养的同时要关注品德,心理,法制观念全面发展,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道德观念,增强其情绪稳定性和社会适应性,同时教导未成年人遵从正常的社会规则。

3.2 改变不合理的家庭教养方式

家庭是未成年人性格、人格培育、发展的第一场所。家庭教养方式直接关系着家庭教育的失败。本研究显示,家庭教养方式中父亲的拒绝否认,母亲的拒绝否认,惩罚严厉与未成年犯罪显著相关,同时家庭教养方式通过其人格特质影响同伴关系进而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因此建议改变此不当的教育方式,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父母双方要努力营造和睦、和谐、民主、关爱、健康向上的良好家庭环境,使未成年人在成长道路上尽量不蒙罩阴影;对孩子教育要耐心长期施教,提高其抗挫折能力,逐渐培养其自尊而不自卑、自律而不自大、自强而不白暴自弃的良好习惯;在金钱观、人际关系上,要努力培养其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与人为善的品德,引导未成年人在成长的道路上自觉抵制和摒弃不良陋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促进其智力,品德,良好社会观念的平衡发展。

3.3 加强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担负着教育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是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的环节。目前,我国正面临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严峻挑战,广大中小学校作为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学校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学校最大限度的发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

3.4 加强社会预防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易受外界不量因素干扰.社会大环境的好坏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非常重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消除未成年人犯罪诱因与犯罪倾向的重要因素。尽管有害的社会环境不一定必然导致未成年人犯罪,但从犯罪原因上看,有害的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有关思想观念偏差的形成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从而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由于未成年人处于思想道德观念的形成与逐步定型化时期,而他们的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抵制诱惑能力等还不强以及可塑性大,易受外界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净化社会风气,建立良好社会环境,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举措。

4 结束语

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探讨。我国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己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社会问题,其现状令人担忧。对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研究需要一个宏观的角度来把握。研究未成年犯罪的目的主要在于预防犯罪,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但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需要若干代人的长期与共同努力。笔者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其根本途径是实行综合治理,积极搞好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尽管在预防方面可能会困难重重,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难题,但是我坚信有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必将得到有效遏止。(宣州区人民检察院 乐玲)

 

参考文献

[1] 和丽梅.在押青少年罪犯的人格特征及其与父母教养方式的关系[D].云南师范大学,2005

[2] 何全胜.未成年抢劫犯人格特质与父母教养方式的相关分析[J].犯罪人研究,2002(4)34-36.

[3] 张亚伶,杨红英,刘学惠.未成年人犯罪与父母教养方式的相关研究[J].心理学研究,2005(4)119-122

[4] 李慧民.犯罪青少年个性与父母养育方式的相关研究[J].中国学校卫生,200324(4)326-327

[5] 张英军.初中生父母教养方式、内隐自尊与自我妨碍的关系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07

[6] 赵秉志,袁彬.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发展与完善[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03):10-13.

[7] 赵秉志主编:《刑法评论))(2008年第1),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8] 项传军. 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视角与防控探讨[J].福建论坛,20124):175-177.

[9] 汤汝燕.心理咨询在未检工作中的定位与运用[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0S1.

[10] 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46.

 

 

 

 

 

 

 

 

 通知公告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公告
·关于公布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
·宣州区检察院新闻发布会通知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招聘公告
·省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
·关于开展向徐明书同志学习的决定
·宣州区检察院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宣州区检察院招聘司法警察公告
·关于宣州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选调第二批检察官的公告
·安徽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
·关于加强防汛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征文和演讲比赛的通知
·关于征集书画摄影展作品的通知
·关于向苏廉生同志捐款的通知

 检务公开



鐗堟潈鎵鏈夈瀹夊窘鐪佸鍩庡競瀹e窞鍖轰汉姘戞瀵熼櫌
鎶鏈敮鎸侊細姝d箟缃
璁块棶閲忥細track webpage traffic